新聞中心 最新消息 - 亞太電信 Gt智慧生活

亞太電信官方網站

功能

最新消息


Date: 2021/07/19 15:05

亞太電信搶進家庭市場推「極速雙享」專案 月付799元起「行動+寬頻」雙網吃到飽

5G時代居家數位匯流浪潮勢不可擋,致力推動「智慧生活」的亞太電信,以穩固的個人與企業市場為後盾,朝向多角化經營,開拓家庭市場新版圖,今(19日)宣布搶進家庭數位匯流市場,推出「極速雙享」專案,月付799元起,享4G行動上網吃到飽、光纖寬頻上網吃到飽,帶給用戶在外行動上網、在家寬頻飆網的全天候優質網路服務。相較分開購買行網、寬頻的高額月租費,現在只要以一半價格,即可輕鬆享有「行動+寬頻」雙網吃到飽,30個月最高可省下近3萬元。另,限量加碼再送最夯小米小愛音箱Art、Gt TV隨選館一個月 (總價值1,645元),智慧音箱結合串流影音家庭娛樂應用服務組合,搭配高速寬頻+行動網路,打造全方位數位匯流生活。

在外擁抱便利行動網路  在家使用穩定寬頻上網  提供全天候優質網路服務 

亞太電信表示,因應智慧家庭終端設備連網及高解析度影音帶動超高速寬頻上網需求提升,亞太電信進軍家庭市場,整合行動+寬頻雙網、綑綁應用,擴大實現智慧生活應用場域。除提供消費者在申辦行動通訊網路,增加綑綁寬頻上網和家庭應用服務等多元選擇外,同時滿足個人與家戶全天候上網需求,消費者在戶外擁抱便利的行動網路,回到家使用寬頻上網,全家一起共享Wi-Fi環境,擁抱智慧家庭數位匯流生活。

日付銅板價  全家共享高速寬頻上網  連網快穩省 

亞太電信「極速雙享」專案,服務地區包含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及高雄市等六區,無論是新用戶、攜碼、續約均可申辦,月付799元,享4G行動上網不限速吃到飽、50Mbps光纖寬頻上網吃到飽;另,同步提供999元專案,光纖寬頻上網升速至120Mbps,在家追劇、組隊打Game更流暢,無論是有高速上網需求的消費者,或是多人同時連網的家庭需求,都能一次滿足。 即日起申辦「極速雙享」799元或是999元方案,除上網、通話等優惠內容外,均可再享總價值1,645元的雙重好禮,包括小米小愛音箱Art以及Gt TV隨選館一個月免費看,一次帶走最夯智慧家庭產品與多元豐富的OTT服務,即刻體驗智慧家庭生活的便捷魅力。

 

【貼心小叮嚀】

  • 【極速雙享】專案網址:https://www.aptg.com.tw/event/2107/speed/
  • 本專案限於亞太指定直營/加盟門市新申辦/攜碼/續約申辦,部份情況須預繳,「4G極速雙享799/999型」係指同時申辦亞太4G 799/999型及光纖上網50Mbps/120Mbps服務,並綁約24/30個月指定專案。以上限三個月內未申辦過合作廠商之家用寬頻服務。30個月最高可省下近3萬元係指極速雙享優惠價$999與原月租$1,998相比30期總金額之差異。
  • 行動+寬頻上網再享好禮:申辦極速雙享4G 799/999型專案,綁約24/30個月,享GtTV隨選館前1個月月租減免優惠(原價$150/月),並贈送小米小愛音箱Art (原廠建議售價1,495元)。
  • 本專案同時申辦【Gt TV隨選館】加值服務,享1個月月租費減免之優惠,優惠期間結束至專案合約期滿【Gt TV隨選館】月租費99元,隨每期電信帳單中收取,專案合約期滿即停止服務。如專案約期中擬不繼續使用,請電洽客服中心或至Gt智慧生活門市取消服務。
  • 申辦極速雙享專案,依申辦專案別,於綁約期間可享(1)4G國內上網吃到飽,亦即可享超過資費內含國內上網傳輸量不另計費亦不降速之優惠。(2) 其語音優惠每月撥打他網行動電話及市話免費分鐘數上限為300/900分鐘(含),超過前述限額購機約改依$2/分計費(以秒計費,網外及市話均一價),免費贈送語音通話分鐘數不適用其它服務:例如:語音加值、特碼服務等;撥打行動門號(含他網業者及亞太)及市話當月通話對象以300個門號(含)為上限,超過回溯收費,將不適用免費語音通話分鐘數。(3)光纖上網吃到飽:依所申辦專案別,可享亞太家用寬頻上網,各方案上網服務速率係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實際上網連線速率可能因設備、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等因素影響。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使用地點、上網人數、網路環境、傳輸方式、室內裝潢等因素而有影響。WiFi無線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使用地點、上網人數、網路環境、傳輸方式、室內裝潢等因素而有影響。亞太將委由指定合作業者於專案生效後5~7個工作天(例假日除外)內與用戶聯繫並進行後續供裝相關事宜。光纖上網服務內容依亞太規範為準。
  • 贈品「小米小愛音箱 Art」,數量有限送完為止。亞太保留更換本活動專案贈品、終止或修改活動之權利。詳細活動/專案內容/申辦規範請洽亞太指定直營/加盟門市/客服。亞太保留審核、終止、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